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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内做需要CCC认证吗?

更新时间
2024-07-14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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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3C 认证自我声明是3C认证的一种补充,之前规定在强制性CCC 认证范围内的产品(之前要求必须做3C认证),现在划出 CCC目录范围了,不再需要做3C认证就可以生产且在国内销售,但是前提是需要通过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在系统备案公示后才可以销售流通,即3C认证自我声明。

3C认证自我声明是在市场监管总局和认监委发 2018年11号公告和2018年19号公告被明确提出,对于部分产品不在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对部分产品增加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

认证目录产品种类从160种减至141种;同时,对其中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等领域20种质量稳定、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允许企业运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

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自愿选择第三方认证方式或者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0年10月31日前,仍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应按上述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转换,并及时办理相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手续;2020年11月1日,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所有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

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有助于企业产品研发、生产、上市的提速增效,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产品提质升级。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且被允许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及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的产品,须在完成对产品适用标准及相关要求符合性(以下简称产品符合性)评价、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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