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顶盒能效标识认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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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7-14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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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建设的第1步,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能效标识制度已于2005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第1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凡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家用空调和冰箱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没有标识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后期实践证明,能效标识制度能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推动用能产品市场向高效市场的转换,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严峻的能源形势和显著的实施成效,能效标识制度的深入推广势在必行。2006年9月18日,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也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之中。
从2008年3月1日起,家用洗衣机和小型中央空调不贴能效标识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06年第65号公告),自2008年3月1日起对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第1批: a.家用电冰箱 500L及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电冰箱GB 12021.2-2003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2005年3月1日
房间空气调节器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GB 12021.3-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2005年3月1日
第二批:电动洗衣机(额定洗涤容量为1.0至13KG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不适用于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第三批: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简称燃气热水器)。
第四批: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共六类产品。
第五批: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共4类产品。
第六批:电力变压器、通风机。
第七批:平板电视、微波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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